你可要去往卡瑟兰伯的集市?

香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请代我问候那儿的一个人,

并为他带去这顶羊绒毡帽。

请让他为我取来这四束花草,

香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让他把她们扎为一捆藏于白盾中,

然后再踏上西边的山岗……

——莫托兰德民歌名曲《卡瑟兰伯的集市》

传奇吟游诗人奥斯汀•王尔德于《王尔德的民歌集》里所收录的版本,经由王尔德本人进行了小幅度的加工编汇。

……………………

古老的歌谣在乡间小道旁回响着。妇女们一边将成捆的药草、布匹还有山中野菌装卸上男人们驱赶的驴拉板车,一边高声和唱着谣曲。

名为卡瑟兰伯的小集市曾经存在于今日白岩公国西部的某处,但那已经是第二纪元中晚期的事情了。

如今,这个不起眼的乡村集市早已消失在了历史的洪流中,但它的名字却随着这首民歌流传到了数千年后的今天;并在王尔德的无心插柳之下传遍了整个大陆,成为了全大陆市镇乡村的小民们每逢集市之时的必唱曲目。

龙翼堡春季马市,每年初春开设于龙栖山脉北麓山脚下,持续四十余天的特别集市。

每逢这时,漠北草原上的各个部落种族都将从四面八方汇聚于此,包括不限于游牧民、亚兽人、野兽人、草原精灵和半人马。

数以万计的草原居民会在山脚下临时搭建的集市中与来自望山城,还有其他公国城镇的商人市民们进行交易,李锡尼家族自身也会参与其中——圣龙公国的优良战马,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于同漠北亚兽人部族国的交易。

自然资源分布与生产方式的差异,使得耕区和草原的居民能提供的商品恰好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需求互补。

公国商民们向草原居民出售木材、矿石、酒类、农作物、丝绸纺织品、各类金属器皿和工具、武器,还有一些魔法和炼金制品;而草原居民以优良马匹、各类牧畜、毛皮以及一些草原秘药和北原特产来交换。

还有一部分草原部族会充当中间商,将沙漠以北的白山王国矮人和高等地精的产品通过马市转卖到公国。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集市通常对于普通市民而言都是如同节日一般值得庆贺的盛会,溪谷镇上下,此刻便无不洋溢着欢快的气氛。

伴随着调子高低长短不一的民歌谣曲,一辆辆畜力人力板车和一匹匹骡马载着各式各样的货品从山道上源源不断地行往龙翼城堡处;他们将在那里与其他各地的赶集队伍汇聚,然后再一齐驶往北麓山脚下。

然而,凡事总有例外。

此时的赶集队伍中就有那么两个愁眉苦脸的男人一前一后推着一辆装满药箱的板车,二人的黑眼圈让他们此刻看上去活像是某种莫托兰德并不存在的稀有熊科动物一样,脸上的表情更是宛如快要虚脱了一般。

二人的前方,一位腰挎弓箭,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女猎手此时正迈着轻快的步伐,与他们保持着一段微妙的距离。

少女猎人看上去长得还算比较漂亮,褐色的头发随意地扎成了几束辫子搭在脑后,富有青春活力的脸上生着几点雀斑。

但与她的轻快步伐不一致的是,她那张清秀的小脸此时正板得死死的,显然在生着某种闷气。

“哈……呼……啊,我说吉娜,你能稍微慢点让我们歇会儿么?我跟拉杰尔昨晚几乎没合过眼……”走在前面的褐袍法师开口了,他的嗓音沙哑得像是个重症晚期的虚弱老人一样。

名为吉娜的女猎手回过了头,然而她并没有对眼前的男人表示出丝毫的同情,反而愠怒地皱起了眉头。

她在几步走到年轻法师的面前,然后做出了一个极为彪悍的动作:吉娜猛地一把抓住褐袍法师的裤裆,接着狠狠地用力一捏——

“噢——啊啊啊——!饶命啊!”褐袍法师的脸瞬间变成了青紫色,胯间的剧烈疼痛令他当街杀猪般地嚎叫了起来。

“事——到——如——今——你居然还妄想能在我面前提要求,亲~爱~的~杰威利?”吉娜恶狠狠地回应着杰威利。

“哼,这不是明明还精神得很么?”面对捂着裆上蹿下跳的杰威利,收手的吉娜冷笑着抱起了双臂。

“自从跟我睡过之后,没几个月就开始百般推托避着我,然后没事就往城南窑子里跑——毕竟论讨好男人的本事,到底还是欢愉之庭的那些魅魔婊子或者新来的海岛娼妓来得香嘛?结果现在倒好,出了事居然还有脸来请我帮忙?看来我们的杰威利大人自打当上了尊贵的公子殿下的随从法师,魔力没怎么见长,倒是脸皮开始向贵族的宫廷弄臣靠拢咯?”

“唔嚯嚯嚯……唔嘶,亲,亲爱的吉娜,唔嘶……我,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敢了……”可怜的杰威利捂着裆跪在地上求起了饶。

“你觉得我现在还会信你说的鬼话?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你要肯把自己的那活儿割下来喂给小谢尔的话我大概能考虑一下原谅你,反正你现在不是公子殿下的亲信跟红人么?让尊贵的殿下去请火神教的总主教给你用高阶神术做个残肢再生大概也不是很难吧?”吉娜毫不领情地继续尖锐挖苦着杰威利。

与此同时道路前方一条体型细长的猎狗回过头来,摇着尾巴冲着吉娜吠叫了几声——它的名字叫小谢尔。

“好了吉娜,你们别闹了,一会儿我们还得去占个好位子。”猎犬小谢尔的后面,一位牵着一匹载满包裹箩筐的驮马的老猎人开口了。

“哼~好的老爹,这就来。”吉娜转过身去,大步地走向前方,头也不回地把杰威利两人甩在身后。

老猎人俯下身拍了拍猎犬的脖子,继续牵着驮马向前走去。

这位年近六十岁的老猎人名叫苏勒尔,是吉娜的父亲。

相比之大多数雷尼亚人,他的肤色更偏深红褐色且肤质粗糙,五官之中鼻梁偏平,眼窝多毗褶;此外,他灰白色的头发结成了许多束坠着骨质发饰的小辫子,腰间还别着一把柄端雕刻着马头装饰的小弯刀——这些都是草原游牧民的特征。

事实上,苏勒尔也的确是来自草原的居民。

苏勒尔是草原东部的斯台尔汗国人,三十年前他不知为何离开了草原来到公国定居,成为了溪谷镇上的一位猎户。

之后他娶了本地镇民的女儿为妻,生下了吉娜。

以猎户的标准而言,苏勒尔显得有些过于身手不凡,星妍的一手弓箭射术和狩猎技巧皆是向他所学。

此外,作为草原游牧民,苏勒尔深谙哪些货物对于草原各部来说是稀缺品,每年的春季马市都能靠这一点赚上不错的一笔小财。

而与此同时,街道一旁的小镇别墅阳台上,一位撑着脑袋的黑发青年正惬意无比地居高临下欣赏着吃瘪的杰威利跟拉杰尔两人。

“加油加油,再努力一把你们就能把我那几百金盾给还上咯~哈啊~”李维一边说着一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自从前些天因为沉迷嫖娼而没有按时来经院大学门口集合,被李维在欢愉之庭门前堵了个正着并恶整一通后,拉杰尔和杰威利便过上了996的悲惨生活。

杰威利不分日夜地疯狂加班炼制商用魔药,而拉杰尔则负责通过各种方法为杰威利收集购置素材。

为了节省成本和提高效率,两人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找杰威利的旧情人吉娜帮忙,为此杰威利又很是多吃了一番苦头。

不过别看吉娜看上去态度这么恶劣,事实上她并没有拒绝两人的请求,并且这些天一直都有出力帮拉杰尔采集魔药原料。

此时在李维的右手边,克丽玫丝用初级变形术把自己的体形变成了一只老鹰的大小,她趴在扶手台上眯着眼,不时从一旁的木盆里叼出一块生肉,然后喷出丝微的小火把肉烤到外酥里嫩,油香四溢后再一口吃掉。

许多巨龙有时都会把猎物烤熟之后再吃,但通常他们都是简单粗暴地一口猛火把食物烧得半焦半糊;像克丽玫丝这样如人类厨师一般讲究地烤到火候刚好,在巨龙中亦是很有个性的行为。

而在李维的左手边,穿着一件白色短袖棉布衫的安珀尔正面朝室内坐在扶手台上,一对裸足自然地轻轻摇晃着。

她手上则不断地给一个个香梨削着皮,每隔一阵就会一言不发地把一个削好的梨递到李维面前。

“啊呜,嗯,多谢……”李维顺口叼住安珀尔递来的梨子,用左手抓着一边啃着,一边探出身子向右下方望去。

辛克蕾尔正悠闲地坐在门口的板凳上哼着小曲,笑眯眯地看着几位短工和商贩不断地进出着店铺,把一箱箱药剂搬上驴车。

“嘿!亲爱的辛克蕾尔,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们一块儿去逛逛么?”李维嚼着梨问道。

“哈啊~不用了,”辛克蕾尔慵懒地打了个小哈欠,“我的货反正就交给小李维你帮忙安排的代理商贩就行,姐姐我今天就在家休息一下~姐姐我都去过十几次了不说,更何况这马市得开上一个多月呢,这次又用不着自己去占位子摆摊,只是逛集的话何必非得赶在这开市头一天呢~”

“是么~那过一会儿我就和星妍还有小安一起走咯~”李维几口啃完了剩下的果肉,把梨核扔进了一旁的藤筐里。

“嗯嗯,那就祝你们玩的愉快咯~”辛克蕾尔轻轻摇了摇手,然后抛给了李维一个wink。

李维收回上身,用力揉了揉安珀尔头顶的碎发,然后搂住她的肩膀在她的额角上亲了一口:“好了,一会儿下去把衣服鞋子穿好,我们现在上马市遛弯去。”

“嗯。”安珀尔微微点头,悄无声息地跳下扶手台进了屋。

李维又看了看维持着袖珍状态,仍然摇着尾巴趴在阳台上吃肉打盹的红色炎龙,愣了片刻后道:“呃……克丽玫丝你就随意吧……”

克丽玫丝微微偏头发出了两声鼻息,权当是做了回应。

收拾好行装,李维便带着星妍和安珀尔骑着马汇入了道路上的人畜车流。

三人来到龙翼城堡外,只见大队头顶碟盔,身穿锁子甲和红色织物软甲的民兵,正在几名板甲骑士的指挥下维持着人流秩序。

来自望山城,还有周边其它各个市镇的商民皆将汇聚于此,通过龙翼城堡和其周边的关卡去往北麓山脚下的集市。

李维看到一个穿着皮甲和棕色斗篷的中年男子正在一队民兵前和几个外地行商模样的人似乎在高声争论着什么;那人是望山城市民议会的次席护民官威廉•盖勒,调解商民间的一些事务是他在春季马市里的职责之一。

三人在民兵与骑士的致敬下穿过了城堡。

伴随着一阵从北地吹来的凉风,众人在北麓山道上向下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截然不同于往常的景象。

山脚之下,一向空旷的草原上此刻搭起了绵延十余里而不绝的帐篷和棚屋,夹杂其中的还有大大小小的牲畜围栏,和推车组成的街市。

集市中搭起了不下十数个样式各异的戏台,它们有些被望山城的马戏团与卖艺人占据,另一些则上演着亚兽人的草原歌舞。

五颜六色的篷布和彩旗让整个集市看上去恍如一幅巨型拼缀,并且还在继续被不断地填充、延伸着。

参与互市的草原各部族在属于自己的摊区内四处悬挂着自己的旗帜,而这些旗帜之中肉眼可见地数量最多、占据了绝对主流的,是一面浅褐色的旗,上面用橙红色的颜料画着一只狐狸;抽象而简笔的狐身,与身后数条笔触精致、宛如火焰一样耀眼的狐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是草原西部最大的亚兽人部族——焰尾部族国的旗帜。

“所以,你们也一定要一路跟着我吗?”欣赏了片刻马市盛景,李维略显无奈地回头看向了身后额外多出来的两个人影。

在从龙翼堡的北城门出来之后,李维的身边除了星妍和安珀尔之外,唐突多出了两名随员——一男一女,一高一矮的两名骑士;不用多说,自是莉兹•拜恩和亚历克斯•凯德。

莉兹满脸幽怨地盯着李维开口道:“这本来就是我们作为侍卫骑士的义务!义务!这次殿下您说什么都别想把给我们支走了!”

李维偏头望向亚历克斯,高大的青年骑士耸了耸肩:“大概就是这样了,希望殿下您不会介意。”

李维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行,随便你们吧。”说罢,便在四人的跟随下向山脚行去。

伴随着嘈杂的人声与乐声鼓点,下马的众人踏入了这片别样风情的辽阔集市。

李维向左手边望去,只见数十辆巴德利亚酒厂的马车整整齐齐地排成了数列,酒厂工人们将一只只酒桶搬运下车堆放在一起。

一群配着小刀和皮囊的游牧民汉子正面露兴奋地围在酒桶前指指点点,一名酒厂工人在他们面前打开了一只酒桶,舀出了数杯金黄色的淡色啤酒递到他们面前,站在最前方的几位牧民和猎人接过木杯一饮而尽,随后一边操着草原方言高声赞叹着啤酒的鲜美与清冽,一边从怀中掏出数把铜便士和银先令放在酒桶上。

众人继续前行,面前又出现了数个望山城小商贩们搭起的临时摊位,贩卖的乃是各类纺织品,一匹匹染成各色,绣着各式花纹的亚麻、丝绸、棉布满满地堆放在货架和木桌上。

几名长着马耳朵和马尾的亚兽人姑娘正聚集在摊位前,一阵欢声笑语地议论后,便在摆摊老妇人笑眯眯的注视中买走了数匹棉布。

而怀抱着织物的她们,在一个相隔仅十几步之遥的营帐里便摆着马扎坐了下来,营帐中同样摆着摊位,各式各样的羊绒挂毯和牛皮挎包乃是这些马耳姑娘们的贩售品。

在游牧民、亚兽人和公国商贩的摊位之间,一位弹奏着竖琴的吟游诗人正朗朗吟唱着北国名曲《霜刃之雨》,在响亮而激昂的乐调中娓娓讲述着五百年前的罗伦斯皇帝“钢心”查尔斯在砾石滩上杀得十五万魔族和战车民丢盔弃甲的伟业。

而在数十码外的车摊前,几名青春靓丽的亚兽人兔耳少女,正一边叫卖着花卉草药,一边哼唱着悠扬的草原小调。

不过,相比这些草原居民与公国市民们的货品摊位,更大宗的交易主要发生在外围的牲畜圈栏前。

李维右侧的一个马圈前,几名衣着光鲜的公国富商在一位身穿裘皮长袍,叼着竹制烟管的游牧民老酋长的带领下参观评鉴着栏边的一整排高头大马。

这样的马匹交易,有时候可以达到每宗数百、上千匹之多,在马市中占据了相当比例的贸易份额。

除去马匹之外,草原上的牛羊牲畜也是公国商民们的大宗购入商品。

另外,在莫托兰德的漠北草原还普遍生活着一种名为草原硕鼠豚的大型啮齿类动物,体长可到一米到一米二左右,肉质鲜美丰硕,是莫托兰德的草原居民们除了牛羊马之外,第四种大量饲养的牧畜,用以代替耕区居民的家猪。

继续漫步的李维来到了一个野兽人部族的兽圈跟前,他看到三个体型高大的狼人正将大捆的饲料倒入草原硕鼠豚的食槽内,引得这群圆滚滚的肥硕畜生发出了一连串高低起伏的吱吱声响。

众人在七弯八绕的集市里又逛了一阵,来到了一个简易的露天舞台前。

舞台上,一群生着狐耳猫耳的亚兽人妙龄女子正挥舞着绸缎表演着亚兽人独有的草原舞蹈。

星妍在台下看得津津有味,安珀尔则两眼发飘地盯着远处;亚历克斯对载歌载舞的漂亮兽耳娘似是也若有兴致,而莉兹只在刚开始好奇地看了一小会儿,随后就开始像找贼一样地左顾右盼。

一曲歌舞唱完,四周传来了阵阵喝彩。

而就在这时,一群约莫十岁上下的亚狐人小女孩突然抱着大大小小的背带木盒,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把包括李维一行在内的看客团团围住,推销起了木盒内的小商品。

“这位尊贵的大人,还有这位美丽的小姐,不买一个吗?幸运草护身符和万兽之祖奥古大人的手工雕像哦!买了就能获得好运还有兽神大人的加护哦!”一个看上去十岁不到,长着橘色长头发的亚兽人小姑娘,微微抖着头顶长长的狐狸耳朵,摇着毛茸茸的大尾巴,惦着脚尖站在李维跟前,把挂在身前的木盒高高举起,抬着头用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李维推销道。

李维优雅地笑了笑,从木盒中随手取走了两枚护身符和一个石头小雕像,然后将一小撂铜便士扔进了木盒中。

顺带,他又伸出手揉了揉亚狐人小女孩的头发和那对灵动的狐耳。

“呵呵呵呵~谢谢,感谢您!慷慨而又温柔的大人!”李维的摸头搓耳惹得狐耳小女孩一阵轻笑,身后的狐狸尾巴也摇得更欢快了几拍。

她数完钱后便和自己的同伴们叽叽喳喳地跑远而去,留下一串摇摆着尾巴和耳朵的背影。

李维吹了声口哨,随手把几件廉价的小纪念品塞进了兜里。

事实上,许多脾气不太好的莫托兰德人类顾客往往更倾向于粗暴地拒绝或者赶走这类包围推销小商品的亚兽人女童,但对于李维来说,能撸一把兽耳萝莉的头顶跟耳朵的机会绝无放弃的理由。

虽然炼铜术士的确理应全部喂给巨龙当开胃餐点,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拒绝给可爱的兽耳小女孩摸头——没有人能。

莫托兰德的亚兽人和野兽人,几乎全都信奉自然诸神中的万兽之祖奥古;据说这是一位长着狮首熊躯,蜥足猿臂,还生着鹰翼蛇尾的兽型神。

李维手中的这个小雕像便大致是这副模样,只不过除了狮首之外的其它几样动物特征雕刻得较为粗糙和简单。

不过,草原上的人类游牧民,则是信仰着另一位自然神系的真神。

李维一行经过了一个游牧民小部落的营地,营帐中央的空地上,一位手持祭器的老巫婆,和一名盘腿坐于地上拉着马头木琴的老牧民,正带着族中的妇女儿童们高声唱诵着赞颂草原牧神罗姆的歌谣。

一队身穿皮甲,肩扛短矛的半人马武士从李维几人身旁行过,他们略显不客气地行于道路正中,目不斜视地将李维挤蹭到了一旁。

“喂,你们几个——呃?”莉兹见此情景立刻就板起了脸,开口就要呵斥这几个不开化的半人马胆敢对一位公国贵族如此无礼,却被李维抬手制止。

单纯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无端生事,在李维看来是最没有意义的行为之一。

不过,在看到这队半人马武士驻足的摊位时,李维双眼微微一亮,神情变得饶有兴致起来。

这是一个在马市里称得上颇为气派的摊铺,连排的整齐木棚环绕着数个营帐和马车,而其贩售的商品,乃是各式各样的精良武器。

木桌上堆放着格式尺寸的刀剑、战斧、多棱战锤,一束束成捆的枪矛架于其后。

这些兵刃的表面都被打磨得雪亮,锋刃和凹槽的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一种不同寻常的精细和匠心;有些兵器上还铭刻有似是隐隐闪烁着魔力微光的符文,若是仔细观察,往往还能在不显眼的某处发现一行用卢基尼文篆刻的签名。

毫无疑问,这些特征无不说明这些武器皆是由白山王国的矮人匠师所打造。

摊铺的贩卖人的身旁还站着五六个穿着锁子甲或是皮甲的战士,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老手。

他们的营帐和马车上挂着一面白色的旗帜,旗帜正中画着一匹正迈蹄疾驰的黑马——这是信风马队的团旗。

信风马队是一个拥有九百多名自由骑手的佣兵团体,以团员人人备马,皆擅骑术而闻名。

他们主要活动于沙漠北部和草原西部,每年春天都会从苍白山脉出发,将矮人王国的商品经由天镜海北岸的长冬镇运送到草原西部,转卖给游牧民、亚兽人或是来自圣龙公国的买家。

那队半人马在摊前与贩卖人还有几名信风马队的骑手交谈片刻,买了几支标枪后便转身离开。

李维见此便走了上去,随手拿起一把矮人打造附魔长剑打量了起来。

“附魔云铁,标准的熔炉符锻工艺,附魔是增加锋锐和不易损毁,嗯,还不赖~不过既然你们是跑白山矮人的货,那么肯定手上不会只有这种程度的家伙吧?”李维轻抚剑身端详了片刻,然后又随手舞了两个剑花。

“嚯?这位少爷眼力不错,相当识货啊,”摊后一位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佣兵吹了个口哨,“这几把都是初等附魔品质的常规货色,每把不超过二十到二十五金盾;如果少爷您想看看更好的货的话,不妨瞧瞧这个——”山羊胡佣兵抱起了一个接近一人高的长木匣,从中取出了一柄刃长接近一米五的双手长剑横递给了李维。

“哦?这可真是把好家伙~”李维接过这把超长双手剑,微微挑眉道。

这把超长剑的剑身色泽偏黯淡,但却透着一股发亮的光滑质感——这是上等的折锻黑曜铁的材质特色。

足有一尺左右宽的剑格护手正中镶嵌着一颗红色的魔法宝石,剑格两侧和剑身中央刻满了魔力符文,其中隐隐似有泛着橙红色的微光流动。

“高级坚韧,灼热符文,破甲符文,还有能引导魔力外放的塑能宝石——这把剑少说也有三四百金盾吧?”李维注视着手中的兵器,指尖缓缓地滑过剑脊上的符文。

“高等附魔长剑,四百五十金盾。”山羊胡佣兵微笑着回答。

“北方盛传雷尼亚的龙血爵爷普遍比其他地方养尊处优的老爷们识货,看来确实所言非虚。”

“呵呵,还好吧;这算是我个人的一点小爱好,我的家族兄弟对附魔兵器就没有这么精确的鉴定能力了。”李维握住剑柄,试着摆了几个超长双手剑术的起手式。

“不过我个人还是更习惯刃长四尺左右不到五尺的骑士长剑,双手长剑或者双手大剑总感觉稍微有点不那么顺手,而三尺的手半剑又有些嫌短。”

一旁正满眼星星地把玩着一柄矮人锻造的附魔手半剑的莉兹听闻,颇为不满地扭头瞪了李维一眼——她是个铁杆的手半剑爱好者。

“不过比起魔法长剑,”李维将手中的高级附魔长剑放到了一边,“我更好奇你们这儿有没有白山矮人造的炼金机轴弩?”

“当然,”山羊胡佣兵对同伴打了个手势,几人立刻从一旁搬来了两只木箱,在李维的面前打开。

“两种不同的机轴弩我们这儿都有,连射机轴弩和炼金狙击弩。”

山羊胡佣兵先是从左边木箱里拿出了一把下方悬着一个独特筒匣的机轴弩出来:“矮人匠师和高等地精大师合作制造的连射机轴弩,能够以每几秒钟一发的速度连续射出十五支箭,单发的射程跟威力和普通的破甲弩完全一样。此外,机轴上弦器能让一个普通农民家的十四岁孩子都能轻易地反复开弦射击,甚至都用不着踏张。”

“唔,这倒是个相当不错的设计,”李维接过弩调试了起来,“不过对于我个人来说没什么意义就是了——我十四岁的时候已经能随便开150磅战弓了。”

“奎马在上,龙血可真是个不得了的玩意~”山羊胡佣兵微微抬眉笑道。

“而这边的炼金狙击弩,射程是普通踏张弩的两倍以上,带有炼金瞄具,如果目标是在两百码内的话,就算他穿着初中等品质的附魔盔甲,也可以轻易贯穿。这副狙击弩和连射弩一样,都同等于高级附魔兵器,狙击弩五百金盾,连射弩三百五十金盾。”

“好家伙~”李维一边继续把玩着两副机轴弩,一边又开口问道:“我听说你们信风马队去年跟黑沙贼干了一仗?”

“哎哟~这您可问对人了,”山羊胡佣兵颇有两分自得地笑了起来:“我正好有参加那次战斗。那趟我们也是跑了一批白山矮人的上等货,不过货量不算特别多,所以就派了两百来个弟兄押队。那帮黑头巾的孬种不知怎的打听到了这消息,居然认为自己可以占到便宜;他们纠集了三百多号人在老石林想埋伏我们,结果这帮蠢货根本没能把尾巴藏住——几个照面下来当场就被我们宰了一半,剩下的全都夹着裤裆溜没影了。”山羊胡佣兵说着便面露不屑地往旁边啐了一口。

“我本人在那仗里就干掉了三个毛贼,只能说这帮家伙本事实在是不够看。不过我们这边也死了十来个兄弟就是了。”

“哦?我觉得听上去这应该算是场不错的漂亮仗吧?”李维放下了手中的弩。

“看上去的确是这样,”山羊胡佣兵耸了耸肩,“但其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沙漠北方的土匪盗贼本身普遍都是些没什么本事的孬货跟废物,沙漠西部和南方就不太一样了。”

山羊胡佣兵稍微顿了顿:“沙漠里现在名头最响亮的马贼,应该是主要在中部和西部活动的血刃兄弟会。据说他们有不下七八千号人,连撒林巨子的货队都敢抢。这群杂种下手往往特别狠,有时候商队就算不反抗都会被他们杀着玩;而且还特别记仇,有几个打退过他们部众的小佣兵团事后被他们在别的地方给灭了全团。听说这帮狗娘养的之所以这么嚣张,是因为背后跟卡纳克亲王有一腿——呸!”山羊胡佣兵说着,又愤怒地啐了一口。

“哦?卡纳克亲王居然还养马匪打劫别的城邦的商队?”李维稍稍皱起了眉头。

“哼,从洛林湾自由堡垒到天镜海边的撒林城,没人不知道卡恩•卡纳克是全沙漠最该死的老杂种!”山羊胡佣兵颇为鄙夷地骂着娘,“但凡是沙漠诸城邦间的龌龊事,就没有一件跟这老不死的狗东西扯不上关系!卡纳克家族历来就已经够让人讨厌了,而卡恩•卡纳克即便是在卡纳克家族史上都是有数的顶级混球——他老娘在生他之前一定是让摩巴巨兽、沙虫和尸鬼轮流操过自己那长霉的烂穴,才能生得出这么惊世骇俗的杂种!”

李维顿时笑出了声,边笑边摇了摇头:“这听上去简直比罗伦斯人对暴君克罗戴尔的评价都还要更糟糕。”

“都没差,罗伦斯人给克罗戴尔起的绰号套到卡恩的脑袋上丝毫没有毛病——‘没长角的魔血君王’!”山羊胡佣兵高声附和道。

“行吧,”李维俏皮地撇了撇嘴角,“红宝石附魔长剑跟连射机轴弩我买了。”李维说罢把手伸进怀里,从空间指环中摸出了一袋金条倒在案上。

“你们拿去过一下秤,这些应该差不多值八百金盾。”

“多谢惠顾~”山羊胡佣兵再度露出了微笑,把案上的金条推给了一旁商人打扮的老贩售员。

老贩售员拿起金条查看了一下成色,然后又放在秤上称了称重。

“大人您的这些金子成色相当不错,合称重结果等于780金盾的份,还差个二十金盾。”老贩售员有条不紊地慢慢答复到。

“没问题~”李维又掏出了二十枚金盾交付给了对方。佣兵们随即便将连射弩重新装箱包好,连同附魔长剑一起交给了李维。

把弩箱收进了空间指环,李维抱着入鞘的双手长剑,转身向亚历克斯招了招手。

“呃,殿下?”亚历克斯略显疑惑地走上前来。

“喏,这把剑送给你了,你不是一向最擅长用双手超长剑么?我已经有龙吻了,不需要再拿一把品质还不到超凡水准的魔法长剑。”李维说着便不由分说地把附魔长剑塞给了亚历克斯。

推辞不过的亚历克斯只得收下,颇为感激地向李维微微低头致意:“多谢殿下——”

“啧,”莉兹•拜恩在一旁略微不满地瘪起了嘴,“哪有殿下您对侍从这么明显厚此薄彼的……”

“得了吧你,”李维直接白了她一眼,“莉兹大小姐你就少把自己和人家亚历克斯混为一谈了,我又不是没去过地龙堡,你在地龙堡的自己房间里就收藏了至少十几把不同品质的附魔手半剑,而且唐怀瑟老爷子还先后送过你三把第二纪元的古代布里达骑士单手剑当生日礼物,就这你也好意思跟我要饭?”

“呃,呜呜——”莉兹理亏而一时语塞,但又仍然觉得很委屈,只好一边小声嘟囔一边戳着手指跟在后面牵马。

不同于莉兹出身于拜恩家族这样历史悠久,而且还是李锡尼家族心腹家臣的老牌龙血骑士家族,亚历克斯出身的凯德家才刚成为世袭受封骑士不到一百多年,在血脉上更是在亚历克斯本人这一代,才刚从自己的母亲身上获得一丝微薄的龙血。

凯德家这样的小骑士家族,名曰贵族但实际在经济财力上跟望山城的许多中产平民相差无几。

除了在城郊的几十来亩私田,和城内一栋小别墅以外,凯德家连个称得上庄园的院子都没有。

而亚历克斯能成为李维侍从的机会,则是他的父亲十二年前在黑门战役中战死沙场才换来的。

“嘛,莉兹小姐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嘛,李维你就不能对人家温柔一点么~”星妍挽着李维的手臂在李维耳边轻声说道。

“啊,这可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只要看到莉兹的那张扑克脸就不论如何都无法把她跟所谓的‘女孩子’联系起来。而且多年来我已经形成了一听见她开口说话就忍不住跟她对线的条件反射了,这你得怪她自己干嘛老跟我这个封君作对咯~”

这时,行走于闹市中的众人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无比悠扬而轻灵的歌声。

李维转头望去,只见一男一女两名似是兄妹的草原精灵,正一边弹着竖琴,一边用精灵语唱着某种有如风一样的歌谣。

李维环顾四周,发现一行人不知何时走到了一处草原精灵的营区附近,周围开着好几个草原精灵的摊铺。

草原精灵,有时也被称为风精灵,乃是星辉精灵遗存的最大的一支后裔。

在永夜战争中,当星辉世界树被焚毁之后,幸存的星辉精灵绝大部分向西逃往洛林湾自由堡垒,在那里和洛林人一同固守湾区直至永夜战争结束。

战后,剩余的星辉精灵们分裂为数支,向大陆的不同区域四散迁徙而去。

他们有些化为零散的部落向南迁往大陆耕区,或是融入人类诸国,或是前往东南林海地投奔弦月王庭;有些则乘船去往了汉威群岛,在汉威同盟的城邦里获得了一席之地;不过数量最多的一支,选择了向东前往草原,在草原上过起了游牧的生活。

他们便是今天的草原精灵。

众人右侧的一个铺位上陈列着多副草原精灵制作的精灵弓和箭矢,星妍很快就被吸引了过去,和摊后的风精灵女猎手攀谈了起来。

而在歌手兄妹的背后,则是一个摆满了精灵秘药和精致无比地手工工艺品的小棚屋;棚顶上悬挂着几串绘饰着细小花纹的银色风铃,随着草原上的凉风发出阵阵悦耳的清响。

紧靠着风铃小屋的,则是数张拼在一起的木制长案组成的另一个露天摊铺。

长案上摆满了草原精灵制作的乐器;雕刻着精美花纹的木制长笛长箫,淡绿色琴身的精灵七弦琴,十八簧的竹木管笙,此外还摆放着几个绘有复杂的草叶纹路的精灵号角。

一位精灵骑手提着一袋豆饼从李维身旁路过。

他把豆饼倒在饲料槽里,一边抚摸着自己那正在大快朵颐的爱马的脖子,一边用精灵语轻声念叨着:“Bain nettë,bain nettë……(好姑娘,好姑娘)”

李维注意到他的背上背着一面圆形的革盾,革盾上有着用白色颜料以精细而优雅的线条绘制而成的一位身着华贵盔甲的精灵武士形象。

这武士乃是星辉王庭的艾诺多王子,传奇英雄和最后的星辉王血。

史载他在破晓之战的战场上斩下了撒拿寇尔的一支翅膀,使至暗者在之后的整场战斗中无法飞上天空;但他自己也为此而战死,星辉王族塞勒布伊西尔的血脉自此而绝嗣。

体内同样流着星辉血脉的草原精灵们经常将他的形象画在盾牌上,认为这可以为自己带来某种力量或者庇护。

“哟!我亲爱的弟弟~”一声响亮的招呼把李维的目光拉回了另一边。

罗伯特和李德尔牵着各自的马从一旁走了过来,打招呼的正是高高举起右手的罗伯特。

“喔!看你俩笑得这么灿烂,是淘到了什么好宝贝么?”李维也举起了右手跟两位兄长打着招呼。

“嚯儿~”罗伯特挑起眉毛吹了个口哨,“我倒是无所谓,不过李德尔这小子可是来‘淘’他的头号心肝宝贝的咯~”说罢罗伯特重重地往李德尔背上一拍,把他整个人往前都推出去了几步。

“嘿!干嘛推这么用力?还有,你能别说的那么肉麻么,精灵的听力可都是顶好的——”李德尔正抱怨着罗伯特,不过当他扭头看到从草原精灵丛丛营帐中走出来的一个身影时,顿时神色一变,跟罗伯特的叽歪也没了下文。

这是一个身高一米七二,挽着一副弓箭的风精灵女骑手。

她长着一头淡绿色的长发,清丽出尘的容颜和一双空灵的翠绿色眸子让她看上去有如一位仙子一般清新脱俗;而她身上那灰绿色的披肩斗篷和草原猎装勾勒出的窈窕身姿却又为其平添了几分草原女子独有的野性美。

“Mae govannen,Leader Meldanya.(你好,我亲爱的李德尔)”风精灵女骑手微笑着轻声开口到,从她唇齿间轻柔吐出的高等精灵语宛若天籁一样清脆悦耳。

“啊,哈~好久不见,伊索尔德~”李德尔摸着后脑回答道。

这名为伊索尔德的风精灵女骑手,正是李德尔传说的情人。

显然并不同于他平日在城里勾搭过的某些风尘女子或者平民姑娘,伊索尔德对于李德尔来说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李维和罗伯特往年也见过伊索德尔几次,姑且也算是认识。

在精灵女骑手环顾四周的注视下,李维也用力清了清嗓子,走上前去尝试向对方问候致意:“Mae govannen,Isolde Sûliel~(幸会,风的女儿伊索德尔)”只可惜,李维的发音略显刻意和蹩脚,他对高等精灵语只算是略懂二三——事实上他对龙语都懂得比精灵语要多上不少。

李维真正称得上完全掌握且能自如使用的莫托兰德语言只有通用语和古阿门诺语。

他别扭的口音引得伊索尔德忍不住一阵捂嘴轻笑,不过精灵女骑手也仍然非常优雅地向他回礼致意:“Mae govannen,Livy amlugion a Alectorion.(幸会,李维,龙血之裔与阿莱克托之子)顺便,没必要勉强自己说精灵语的啦,用通用语就好啦,呵呵~”

“呃,啊,好,行——”李维尴尬地抠着自己的后脑,星妍跟莉兹在背后也同样捂着嘴偷笑不止。

“好了好了,你们这些家伙闹够了没有~”李德尔顺手牵起了伊索尔德的小手,“现在,我跟伊索尔德有些悄悄话要说,我们得去找个你们这些扰人的可恶家伙找不到的好地方,所以一会儿再见咯~”言罢李德尔直接将伊索尔德整个人横抱上了自己的马,同时自己也跟着骑了上去。

他轻轻一拉缰绳,马儿就迈着小步子向集市的边缘踱去了。

“嘿,可真是个心急的家伙~也是不怕被别人精灵姑娘嫌弃。”罗伯特朝着二人共乘一马的背影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随他们高兴就好咯~”李维耸了耸肩。

“话说,小老弟你今年这次可有何收获?”罗伯特也顺道跟着李维众人一起逛了起来,随口和李维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

“买了两把附魔兵器,再没啥别的值得提及的了~我觉得相比挑东西,多数情况下还不如看看有没有美女来的实在~”

“喂,我说李维,”罗伯特突然搭上了李维的肩膀,“你不会是不小心给忘记了吧?李德尔可并不是我们中唯一一个在漠北草原上有孽缘的主喂~你自己可不是还有个更不得了的老交情喔?”

“啊?哈?!什么,她来了?卧槽不是吧——”随着罗伯特一只手强行把李维的脖子往某个方向一掰,然后远远伸出手指向前方,李维的脸色顿时变得无比精彩起来。

“喔嚯嚯嚯嚯嚯~亲爱的李维殿下~小女子我专程来找你了哟~”伴随着一个野性之中又略带两分妩媚的好听的少女嗓音,从远处冒出来的一大团橘红色人影逐渐占满了李维的整个眼球视界。

这是一个身高一米六八,十七八岁模样,穿着一身华贵无比,而又极具草原风格的裘皮连衣长裙的美丽亚兽人少女。

她的一头长发和一对漂亮的大眼睛都是和身上长裙一样的耀眼橘红色,不过在这大团的橘色之中最为显眼的,自当属她头顶那对又长又尖的狐耳,和身后那数量多达九条,加起来几乎有整个人躯干那么大的蓬松狐狸尾巴了。

“嘿!我亲爱的李维老公,这次咱俩就不多说废话了,你赶紧带小女子我见大公阁下去提亲,然后咱们两国就能直接把这姻给联了,你说好不好嘛~嗯?嗯?”多尾亚狐人少女非常不讲武德地直接抱上了李维的一只胳膊,把她那至少不下F杯的傲人酥胸整个压在了李维胳膊上;她那兼具清纯和妩媚的俏丽脸蛋更是直接凑到了距离李维侧脸不到两寸的地方,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冲着李维楚楚可怜地眨巴个不停,灵动的狐耳和毛茸茸的九条大尾巴以能恰到好处地完美凸显亚兽人独有之可爱的幅度和节奏抖动摇摆着——总得来说,就是一套宛如教科书一样典范的,用来勾引男人的撒娇肢体动作。

“我说珂汶娜,每次咱俩见面的时候你就不能像小时候那样表现得正常一点么……”李维却丝毫不为这位殿堂级的狐狸精少女所动,只是露出了一副万般无奈地表情摇着头。

珂汶娜•沃尔珀尔斯,焰尾部族国的女少主,大草原西方的烈焰明珠,四十多万亚兽人的至高女主人,芳年十七岁,是李维的——姑且可以算是青梅竹马。

别看珂汶娜表现得这么热情似火,事实上她跟李维两人压根就没有过男女关系,两人到目前为止严格意义上来讲都只能算是普通异性朋友。

“诶~~你怎么总是对人家表现得那么冷淡的说~你原来不是一直都盛赞人家的耳朵跟尾巴揉起来最舒服了么?难道你揉够了人家的尾巴和耳朵就不要人家了么?呜呜呜~”狐狸精少女继续本色出演着自己的“老本行”;她不仅更加用力地摇起了自己的九条大尾巴,还开始明目张胆地把自己的一对柔软巨乳在李维的胳膊上来回摩蹭了起来。

尽管这套演技浮夸到让人一看就知道更多带有玩笑和整蛊的意思在其中,但现场还是有人对此举动逐渐感到难以容忍。

“喂!快放开李维,你这狐狸精!哪有你这样光天化日之下如此不知羞耻的?你这所谓的亚兽人公主难道就跟花街的舞女娼妓一样不要脸的么?”星妍一巴掌拍在了珂汶娜的肩上,略带几分愠怒地呵斥到。

“哟哟哟,这位是哪来的魔弓手随从小姐来着?你的家人和导师难道没教过你侍奉一位贵族雇主的基本礼仪么?一个普通的庶民武装随从,怎么能有资格对着公子雇主的私生活指手画脚呢?”珂汶娜见状却毫不示弱,针锋相对地反呛星妍一口。

星妍一听,顿时气得脸都青了,但偏偏一时半会儿居然想不出对呛的话来:因为珂汶娜说的话在某种意义上还真没说错——虽然星妍是李维的情人这一点在整个龙翼堡和溪谷镇基本都是公开的秘密,但在明面上对外宣称的名义中,她的身份还真是和拉杰尔四人组一样,属于李维“个人招募的平民武装随从”。

“哼,我不过是在驱赶一个当街公开骚扰公子殿下的可疑份子罢了,何来干涉私生活之说?”星妍气得僵了好一会儿后,终于憋出了一句对呛的话。

眼看自己就要陷入某种在前世被称为“修罗场”的尴尬场景之中,李维终于出手制止了两位女士的对线。

“好了好了,你俩都给我消停点。”李维轻轻地拨开了珂汶娜抱着自己胳膊的双臂,摇了摇头。女人吵架这种事情,自己果然还是敬谢不敏了。

罗伯特在一旁乐呵呵地看着,感叹到:“看上李维这小子的姑娘还都挺不一般啊。”

“唉,我的珂汶娜殿下,您怎么又在干这种不合您身份的事了。”从珂汶娜来的方向上,又传来了一个少女的声音;李维定睛一看,又是三个特征各异的亚兽人少女走了过来。

为首的一个是一位长着黑色猫耳猫尾的黑发绿瞳少女,她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穿着一套更接近耕区人类佣兵的黑色旅行装,外面套着一件锁子甲,腰佩两把手半剑。

刚才吐槽珂汶娜的便是她了。

“我说殿下,你怎么一闻到李维大人的气味就跑得这么快——”在她身后,一个身高一米七三的高大狼耳少女也开口到。

这个狼耳少女有着银灰色的蓬乱长发和蓝色的眼瞳,穿着一件做工略显粗糙的兽皮外套,背后背着一把大号的厚背长刀。

在她的身侧,三条体长超过两米的霜狼安静地跟在一旁。

这三头有着漂亮银色毛皮的凶猛魔兽在她的身边表现得比牧羊犬还要温顺。

最后一个则是紧紧跟在猫耳少女另一侧一位矮个子姑娘。

她长着一对棕色的犬耳,身高只有一米四五上下,身穿一条蓝白相间的草原风格亚麻长裙,背着几个大大小小的皮制挎包,怯生生地一言不发,只有身后的一条狗尾巴因为紧张而摇来摇去。

李维向着猫耳少女打起了招呼:“哟~别来无恙啊,菲琳丝、洛芙~伺候你们家珂汶娜还是一样的麻烦么?另外这位是——”

名为菲琳丝的猫耳少女轻轻一拍身边的小个子犬耳同伴:“这是佩珀尔,珂汶娜殿下的新贴身侍女,有点怕生;不过别看她这样,来头可比我们俩大多咯——啊不好意思,我说多了~”

小个子犬娘紧张地向李维行礼致敬,李维也颇为优雅地微微欠身回礼。

珂汶娜走上前去轻轻安抚了佩珀尔几句,这小个子犬娘一阵连连点头后便缩进了珂汶娜身后一侧,看上去活像是躲进了珂汶娜的九条尾巴里面一样。

“好了好了,说点正经的吧~”珂汶娜突然神色一正,收起了那套妩媚而又戏谑的捉弄人专用笑容:“我这次的确是来见大公阁下的,有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务,需要和你们商讨。我现在以焰尾部族国少国主,西草原盟主与诸部仲裁者,贵国永世盟友的名义,请求正式前往龙翼城堡,拜会圣龙大公,雷尼亚人与龙血之裔的至高统治者,阿莱克托•李锡尼阁下;望两位殿下能为我引路。”

珂汶娜提裙欠身,以外交场合下的正式贵族礼仪标准,向李维和罗伯特行礼。

李维和罗伯特见此,亦是微微正色。两人相视一眼后,转向珂汶娜欠身回礼。

“请随我来,父亲现在就在城堡中。”

……………………

龙翼城堡,小议事厅。

不大的会议桌旁此时坐着三个人。

阿莱克托大公居于主座,一只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唐怀瑟•拜恩男爵靠在椅子上,双手缓缓地揉着自己的膝盖。

而奥托•劳恩子爵正拿着一大摞文件,一手扶着玳瑁圈钳镜的黄铜镜框,语气平缓地汇报着一件件事务。

“新招募的三千五百余名火枪手已经发配武器投入训练了,然后根据我们现有的资源和财力来看,短时间内我们至少还可以再增加三千名火枪兵进入公国常备军和民兵序列,不知阁下和拜恩大人意下如何?”

“那就照这么办吧,在最短时间内把火枪手增加到八千人。”阿莱克托想都不想就做出了决定。

“世代以来,我们圣龙公国除了龙骑士以外,一直以强大的骑兵见长;但在投射步兵上却存在显着的短板。我们的弓弩部队,不仅远不如帝国的东境角弓手和深红王国的杉木长弓手,甚至比起紫罗兰王国的游弋射手和白岩公国的羽盔射手都要略逊一筹。而李维发明的火枪能够显着地弥补我们在这方面的缺陷,资源充足的情况下自是多多益善。”

“龙翼堡和望山城的铸炮厂也超额完成了任务,我们的手上很快就会有超过一百门火炮了;只不过炮兵的训练耗时会长一些。工造总监西蒙斯学士提议在地龙堡和铁盔厅也各增建一座枪炮铸造厂,以增加火器的产能,拜恩大人您对此有何看法吗?”

“万分欢迎。”老爵士微笑地答道。“克雷格•卡麦尔想必也会大力支持这么做,以他的德性他肯定巴不得要把铁盔厅的城楼上架满炮台。”

“好的,我明白了。”奥托子爵翻过一页文书,继续平静地叙述着:“市民议会的三位护民官都收到了来自各地商民的反映,表示近些天望山城和新阿尔弗雷附近一带的匪盗活动有明显的增加,似乎是盯上了参加马市的商队。不知为何,他们的活动规模似乎比往年都要大了不少。”

唐怀瑟爵士听后,表情竟略微有点不可置信:“匪盗?先祖在上,我都快记不得上一次国境内有值得一提的匪患是多久以前了。这群剪径的土匪到底是哪根弦接错了,才会跑到我们公国的地盘里组织大规模的盗贼团伙?”

“让骑士和驻军在马市期间加强一下主要道路附近的巡逻,”大公缓缓开口道,“然后再安排几位龙骑士去黑森林一带巡视一下天空。这些贼人很快就明白在龙骑士的领地里为盗会是他们这辈子里做出的最愚蠢的决定。”

“大陆各国大部分地区近来都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变故,唯一值得一提的,似乎只有拉夫瑞特南部今年的年例春瘟规模比往年貌似要大不少;而且不知为何,在人瘟爆发的同时,当地的庄稼也出现了一种农作物枯萎症,小麦、玉米、水稻都会感染,只有土豆和红薯这样的块茎作物似乎不受影响。疫病和作物减产的并发现在让拉夫瑞特南部诸邦国的现况非常不容乐观,当地各领已经在大规模地从外地进口草药、石灰、蒸馏酒、熏香等防疫物资,以及最关键的粮食。”

阿莱克托大公听到这里,首次微微皱起了眉头:“马文国王还有克劳迪森家族有对此采取什么措施么?”

“显然,比起南拉夫瑞特各邦国领民的死活,马文•克劳迪森更关心远在汉威群岛的吉诺维斯家族末裔的问题,”一向波澜不惊的奥托子爵,此时都忍不住微微摇了摇头。

“据说他在接见阿兰特菲尔的商团代表的时候很是花了一番口舌,想侧敲旁击地利用这次会面获得跟阿兰特菲尔在吉诺维斯末裔的政治庇护问题上重新谈条件的机会,但被果断拒接了。”

“除此之外,马文•克劳迪森作为拉夫瑞特联合的至高国王就今年的南部瘟疫问题下达的唯一命令便是要求所有希望向南部受灾区域运送粮食的外国粮商必须统一向克里森城邦的王座额外缴纳一笔赋税来购买王座签发的运粮路引,才能被允许进入疫区合法贩粮——且路引税的金额依运送粮食的量来决定。很明显,在马文看来这是个进一步扼住南部各邦国领主跟议会的咽喉,拓展克里森王座对南方控制力的好机会。自从二十年前一举打败了自己的千年宿敌,把吉诺维斯家的末裔从他们在吉斯湾的王城里赶出去之后,我们的克里森亲王就越来越急不可耐地想要彻底终结拉夫瑞特那松散的邦国选王制,进而迈步成为长河流域永远的世袭君王了。”奥托子爵淡淡地叙述着。

“哼,毫无荣誉和为王责任的三流阴谋家跟败类,”唐怀瑟爵士满是鄙夷地冷笑着,“王座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不过是用以玩弄流氓把戏和拙劣诡计的便利工具,与其让这样的卑劣之人盘踞于上,简直还不如从长河里捞一只鸭子出来放上去。长河平原的富饶和温暖只怕是让他们在远离北方的大陆西南睡得都快屁股长霉了——不知克劳迪森家的刀刃上一次沾染魔族与堕民的鲜血是多少个世纪以前的事情了?”

阿莱克托大公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口气:“只能祈求诸神怜悯长河的子民了。拉夫瑞特作为大陆上人口和国土仅次于罗伦斯帝国的国家,明明离至暗眷属最远,但却总是陷入动乱和灾祸之中,实在是让人不知该如何评价。说下一件事吧,奥托大人。”

“好的阁下。接下来的有可能就是最重要的一件事了,关于北方的问题——”

“关于这件事,希望劳恩大人您不会介意被我打断一下吧?呵呵~”就在奥托•劳恩子爵刚开口不久,议事厅的门突然被打开了,身穿灰袍的约瑟夫•席勒大师走了进来。

“因为这件事的当事人,恰好已经来了——凯瑟琳夫人,请把我们亲爱客人带上来吧~”

紧跟在约瑟夫大师身后的,正是面带微笑的凯瑟琳夫人。

而此刻,她的左手又牵着一位鲜亮而显眼的客人——焰尾部族国少国主,珂汶娜•沃尔珀尔斯。

“阿莱克托,看看今天来的是谁!”凯瑟琳满脸欣喜地将珂汶娜轻轻拉到身前,而珂汶娜也顺势向阿莱克托大公行礼道:“好久不见,尊敬的大公阁下。您看上去还是一如既往地有精神,丝毫不减当年驰援黑门那时的英姿啊。”

“呵呵呵呵,我亲爱的珂汶娜小殿下,你就别用这套来埋汰我了,”阿莱克托露出了温和而亲切的笑容,“欢迎再次来到龙翼堡,焰尾的小殿下。”

李维和罗伯特也跟在母亲和珂汶娜后面进了门,两人和门外的侍卫骑士打过招呼后便关上了小议事厅的大门。

一阵寒暄与客套过后,众人纷纷落座。

珂汶娜在正中央的客座上坐下后,沉吟片刻缓缓开口了:“阿莱克托大公阁下,非常感谢您对这次会见的欢迎。十二年前,失去父母的我还有遭受重创的焰尾子民,亦是承蒙龙翼堡的各位施以救助和关照,才得以拥有今天。但,不幸的是,我在今天不得不代表我的子民,再度向各位乞求帮助——大公阁下,想必您应该已经看过我们之前发来的国书了吧?”

阿莱克托点点头:“没错,不过这里在座的还有几位尚不太清楚这件事,如果不介意的话,希望你本人可以重新为我们讲述一遍,也正好补充一下国书中没提到的细节。”

珂汶娜转头看了看李维和罗伯特,然后又回过头来,对视着正前方的大公夫妇:“就在今年刚入春不久的时候,整个草原的北方,出现了一种铺天盖地的紫色毒瘴——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闻所未闻。据其他部族国的信使所说,整个北部草原,从西方的丝河流域到东边的繁星河一带无一幸免,到目前为止全都被这种紫色的瘴雾所覆盖。其不仅丝毫没有消散迹象,据探哨汇报这瘴雾反而还在沿着河水流域不断缓慢地向南蔓延。”

“这种瘴雾不论人畜一旦吸入就会引发急性中毒,吸入稍多就会立刻在短时间内死亡,吸入量偏少的轻中毒者则会长时间地陷入中毒状态忍受病痛折磨,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非常有效的解毒药,除了神术以外基本没有别的治愈手段。另外,与丝河跟繁星河相连的几条河流水系的下游水也出现了毒污染,不能饮用;不过饮水中毒者的症状和吸入毒瘴不太一样。”

在座的众人听着珂汶娜的叙述,气氛逐渐变得凝重起来,许多人的眉头都逐渐拧成了一个川字。

“最后,”珂汶娜略微顿了顿,“我们这边有北归探哨回报,说看到了疑似能在毒瘴中正常活动的人影和兽影,还有几名探哨明确声称,他们看到了有传说中的尸鬼,从瘴雾中走出。”

此言一出,在座众人除了奥托子爵和唐怀瑟爵士之外,人皆大惊失色,连阿莱克托大公都双瞳微震:“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珂汶娜微微点头。

“如上所述,这样的情形使得无论是四大亚兽人部族国还是斯台尔汗国,今年春天恐怕都不可能北归放牧,使用北方的各大草场了。故而我这次前来,便是向公国提出两个请求。第一个请求即是希望公国能允许焰尾部族国临时将本部族人的主要人口迁徙至龙栖山脉北侧,属于圣龙公国所有的草场区域进行安置——东边的霜牙部族国和金鬣部族国已经在为争执南方各块草场的使用权而开始发生冲突和摩擦了,斯台尔汗国听说也和冬灵部族国之间出了问题。我们不希望卷入这种无意义的争斗中,因此不打算介入争议草场的放牧权争端。”

珂汶娜又稍稍顿了顿,“当然,焰尾不会单方面地向公国索求。如果公国能答应我们的请求,在今后的三年内焰尾将以市价七成的价格优先向公国供应优良战马;另外我们这次还带来了上百匹从斯台尔汗国手中购得的焰血马,它们将被作为这次的外交赠礼赠送给大公阁下。”

大公看了奥托子爵一眼,两人相互微微点了点头。

“非常公平的条件,我们这边没有任何问题,龙翼堡随时欢迎焰尾的人民南迁,”阿莱克托微笑着回答,“即便是贵国没有什么能提供的,我们也不会拒绝亚兽人牧民的庇护请求——比起单纯的利益交换,龙的血裔更看重古老的盟约。那么,请珂汶娜殿下提出焰尾的第二个请求吧。”

“我们希望圣龙公国能帮助我们探明和解决毒瘴的问题。”珂汶娜果断地开口道。

“众所周知,我们亚兽人在魔法的造诣上远不及人类,即便是我们沃尔珀尔斯家族这样以擅长法术而闻名于草原的存在,也更多地是依赖自己的血脉能力来施法;在魔法理论与炼金学知识的研究上,对比耕区人类诸国,我们几乎更是一片空白。所以,我们希望能够请到公国的法师和学士与我们一同北上,探明这毒瘴的本质并设法破解。对于这项委托,我们会另外单独支付报酬。”

约瑟夫•席勒大师点了点头:“从种种描述上来看,这次草原北部的毒瘴灾害很显然应该是至暗眷属策划的某种新的诡计,无论是从道义还是古老盟约的角度上来讲,我们都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任何至暗眷属的恶毒阴谋,都有可能危机到整个大陆的安危。顺便,珂汶娜殿下您应该有让部下为我们收集一些可供研究的样本回来吧?”

珂汶娜点点头:“当然,紫雾、河水还有中毒而死的动物尸体,我们都收集保存一些样本,我已经让部下装箱送往龙翼堡的魔法实验室了。另外这次我们还带回来了一些中毒的病人,也希望公国的学者法师们能为他们进行一些诊疗。”

“这样再好不过。”约瑟夫大师露出了安心的表情。

“等会儿晚上就由我和约瑟夫大师亲自来研究分析一下这些样本吧,”凯瑟琳夫人开口了,“既然事项已经定好了,那么珂汶娜你也尽早致信给还留在北边的胡格斯长老以及贵国的几位万户帐主,让他们着手准备南迁事宜。我们这边也会借马市的机会,尽快安排好焰尾族人的居住放牧区。”

由于大公很快就答应了珂汶娜提出的要求,对于南迁事务的讨论很快就迎来了尾声。

大公夫妇邀请珂汶娜在龙翼城堡中用餐并留宿,珂汶娜也并未推辞,满口答应地接受了下来。

散会后,李维一个人在城堡中漫步来到了信鸟塔,这里是龙翼堡用来饲养送信的鸟类的地方。

在莫托兰德,最高效的信息传递手段是一种魔法传讯装置,它可以像电报和传真机一样即时地将文字信息传递到千里之外。

但是这种装置极度昂贵,且需要依托于庞大而复杂的专用高级魔法阵来运作,大陆上仅有各国君主和部分高级领主的宫殿、城堡,各个大师和传奇魔法塔,以及各教派最高规格的大神殿和大教堂才会拥有这种魔法传讯仪。

而魔法传讯仪所发出的信息,通常也仅能由另一台魔法传讯仪接收。

因而,莫托兰德更常见的传信方式,仍然是使用鸟类或者飞行魔兽来传递信息。

除了信鸽以外,莫托兰德人还培育出了一种名为传讯隼的独特鸟类魔兽。

相比之信鸽,传讯隼不仅飞行速度更快,距离更远,而且智力也要高得多。

传讯隼不仅可以记忆复数个不同的地点并在其间准确地交叉往返,还能听懂人的一些较为复杂的指令。

而在训鸟的魔法师或者德鲁伊的特殊命令下,传讯隼甚至还可以直接准确地找到某个自己见过的特定人物。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是,传讯隼本身就是一种大体型的猛禽,缺少天敌,相对于信鸽而言很难被其它动物捕食或猎杀。

因此,但凡是远距离和较为紧急的信息传递,莫托兰德人往往更倾向于使用传讯隼而非信鸽。

当然,也有一些专精于驯养魔兽的魔法师和德鲁伊会用一些更加偏门和稀奇古怪的鸟类或者别的什么动物来传信。

李维打开一只大号鸟笼,把一些细碎的肉干放在手上伸了进去。

笼内那只体长超过三尺的灰色传讯隼立刻探头啄食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把李维掌中的那点碎肉干吃得精光。

吃完后,李维伸出手指轻轻挠着它脖子上的羽毛,这只大鸟也眯起了眼睛,似是十分享受。

“唉~~我们的李维殿下,没事就喜欢喂猫喂狗、喂龙喂鸟,却偏偏唯独就是不肯‘喂’狐狸,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一个略带两分嗔怪语气的少女音从李维的身后传来。

而李维头也不回,就这么继续挠着灰羽毛传讯隼的脖子:“因为狐狸在跟人玩耍或者被人投食的时候,总是喜欢处心积虑地想着怎么咬人的手一口——虽然我知道它这么做并没有任何恶意,但被咬得太多之后,就难免让人有点不想再伸出手去给它喂食了。”

“诶~~好难过!难道现在的人家在你眼里就这么讨人嫌的么~~”多尾亚狐人的公主趴在塔楼的窗台边,摇着九条大尾巴故作姿态地发起了嗲。

“呵呵,当然没有~”李维关上了鸟笼,微笑着转过身来,走到了珂汶娜旁边。

“只不过你我都清楚,玩笑归玩笑,要好归要好,但有一些事情,如今的你我都不能乱来了——至少现在还绝对不行。嗯,不过有一说一,你这耳朵和尾巴的手感倒是的确一如既往地好啊——”靠在墙边的李维说着竟然就十分放肆地揉起了珂汶娜的狐耳和狐尾,而珂汶娜还主动地把几条尾巴甩到李维面前任君把玩。

“嘿!别光顾着自己撸,也像当年那样,帮人家梳梳毛呗~”珂汶娜在李维肩上一拍,顺手递过去了一把造型精致的独特毛梳,李维接过后,竟也手法轻车路熟地给狐狸尾巴梳起了毛来。

“诶,那个干草堆那里,我还记得,这是你当年带我翻副堡外墙的地方吧?”珂汶娜指着窗外的某处说着。

“现在想起来,十二年前我刚来龙翼堡的第一年,那时候简直就跟难民一样狼狈诶~结果刚来没几天,你就送了我一把手工制作的毛梳——当时我就产生过要嫁给你的想法,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想骂自己一顿,就算只有五岁你也忒好哄了吧?”

李维只是继续微笑着给珂汶娜的尾巴梳着毛:“这有啥不好的?相信我,在很多很多年以后,人们在某些时候会疯狂地怀念这个只需要一点淳朴的小心意就能把女孩子哄得喜笑颜开的时代的——”

“唉,你又在说一些高深莫测的话了——啊,那里,我记得第三年冬天我们在那个墙角里比赛过,看是你放的龙焰还我放的狐炎能更快地把雪坑里的水烧干,结果熏出了一大窝老鼠,让城堡里养的猫儿们吃得肚子都圆了。你在夏天的时候总是带着我到溪谷镇上去挖一些藻类昆虫还有水生植物跟淤泥,然后把它们养在密封玻璃瓶里,再然后对着瓶子跟我讲一大堆什么生态系统光合作用,生产者分解者消费者食物链之类听不懂的玩意,我就只觉得用放大观察镜看着瓶子里的一些水生小虫子意外挺漂亮的。”

“啊,这些建议忘掉,那是我很久很久以前养成的一些坏毛病——”在非常遥远的某个世界甚至一度成为了自己的大减分项——李维如是心想。

“哦对了,从那时候开始星妍就非常不喜欢我,我记得她经常在我爬树的时候拿弹弓打我的尾巴——打得可疼了!还有一次跟我打架,甚至把我的耳朵揪掉了好几搓毛,可让我心疼坏了~唉,现在看来她这又是何苦呢,反正又不会有人抢得过她~”珂汶娜继续絮絮叨叨地回忆着往事,然而不时眼神微妙地瞟向李维,似是意有所指。

“这可不好说,首先我这人可没那么专情不移的高尚道德情操,其次有些事情恐怕也不完全由得我们决定。”李维倒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态度。

“嘿!说到底还不是你在打架本事上太没出息了——”珂汶娜突然往李维背上重重一拍,拍得李维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

“我可是马上就要突破七级,达到魔导师水准成为超凡术士了哦~你不是号称血脉天赋好得发飙么?怎么还就是这么个不上不下的水平呢?”

“嘶~卧槽,你没事能别学蕾切尔的坏毛病么——”李维揉着背吐槽到。

“咱们这世界本质上说到底还是看谁的拳头大,你打架本事不行,再怎么有天才妙想也没法让你掌握自己的命运。但你拳头够大的话,那就没人也没啥规矩能管你——你看,罗伦斯大帝娶了十三个老婆,而且还硬是钦点自己初恋的旅馆老板家女儿玛丽当皇后,而大陆上的人不仅对此连屁都不敢多放一个,还得当作千古佳话拼了命地写诗写歌称颂——说到底还不是因为罗伦斯大帝是救世者的战友,大陆上最顶级的传奇强者?所以你要是能是个传奇强者,哪还那么多屁事?你看上的有意思的妞统统打包带回家就完了,管他娘的尊卑贵贱或者什么大陆格局的!哼,你别说,我们这些草原上的娘们还就欣赏这样的男人,根本没你们人类王国那么多屁事。你要能多搞几个什么公主圣女回来大被同眠我还佩服你有本事咧!”

李维目瞪口呆地盯着滔滔不绝的同时,用语措辞突然开始变得粗俗起来的珂汶娜:“你这是被蕾切尔附身了么?”

珂汶娜潇洒地一捋脸侧的一缕头发:“这不过是每个草原上的女人都有的一面罢了~一时兴起给你稍微展示一下呗~”

李维苦笑着摇了摇头:“随你高兴就好吧。”不过珂汶娜说这段话的确是指出了莫托兰德大陆一个约定俗成的独特现象:传奇强者拥有超然的地位,他们有时候可以完全无视很多世俗规则的约束。

“好了好了,毛也给你刷够了,看这钟点,现在也该下去吃午饭了,走吧~”李维正了正衣领,然后摆了个很有骑士风度的站姿,伸出了手。

珂汶娜也很配合地伸手握住李维的手,然后就这样由李维牵着往城堡的下层走去。

……………………

这是草原上远离集市的一个隐蔽小山包上搭起的一座小营帐。

略显凌乱的绒毯被褥中,一个淡绿色头发的精灵少女,正和一位高瘦的人类黑发青年紧紧相拥,赤裸地纠缠在一起。

“噢~~噢~~呃啊——噢,李德尔——”

伊索尔德双眼紧闭,但微张的小嘴中却不断地发出销魂的呻吟和吐息。

而李德尔此时正全神贯注地享受着伴侣的肉体,他一边轻轻嗫着精灵那细长的耳尖舔舐品尝,一边手法熟稔地把玩揉捏着伊索尔德那丰盈得恰到好处的玉乳。

他下身运动的节奏不算快,但每一下都深入花心,整根没入。

精灵女猎手那柔软而又紧致无比的小玉壶,随着自己的每一次运动都微微收缩着,强烈刺激着被包裹在其中的男性之物,让李德尔飘飘欲仙。

“噢,噢——噢,噢,噢,啊,啊——!”

在缓慢但深入的交合中,伊索尔德的销魂呻吟变得越来越高亢,李德尔扶握着她的臀部的右手也在不知不觉中抓得越来越紧。

在品尝完她的耳尖、鬓角和侧脸后,李德尔再度吻上了她那不断销魂长吟的芳唇,与精灵少女的香舌交缠在一起。

终于,当李德尔也情不自禁地加快了活动速度之后,伊索尔德的反应也变得越来越激烈起来。

最后当李德尔原本玩弄着伊索尔德乳房的左手也忍不住和伊索尔德的右手握在了一起之时,伊索尔德的娇躯开始逐渐越来越明显地颤抖了起来,当一股沁着精灵的独有体香的清液从两人交合处迸出之时,李德尔也恰好低吼着将亿万子孙送入了伴侣的体内深处。

“噢!噢!噢!噢啊啊啊啊啊啊啊——!!!”

在精灵少女的绝顶长呼后,草原上的凛风中只剩下了一男一女杂乱而低沉的喘息声。

“哈,啊,呼……哦呵呵,你还是这么的心急啊……”伊索尔德疲惫地喘息着,双眼也略显劳累地盯着自己的两腿之间,爱液与精液的混合物正一阵阵地从自己光洁而小巧的蝴蝶秘穴中小股汩出。

她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李德尔的脸颊。

“长寿让你们变得太过于富有耐心,而我可做不到——”李德尔一只手搂着躺在自己怀里的伊索尔德的香肩,另一只手则轻轻把玩着她的一只乳房,不时捏起和拨弄着她的那淡粉色的乳头。

“每年只有那么几次的相处机会,那我当然得抓紧每分每秒,干最重要的事~”

“呵呵,fôphas~(蠢想法)”伊索尔德只是继续轻笑着抚摸爱人的脸颊。

“我,听说了,北方的事情——”李德尔迟疑了片刻,缓缓开口到。

“啊,不要紧的~事情听说是很严重呢,不过我们部族人少,而且本来也就不怎么去北方,所以对我们影响不大。不过对于人口众多的亚兽人部族国来说就很麻烦了。”伊索尔德平静地说着。

“焰尾部族国善于行商和外交,而且和你们龙血之裔世代交好,想必能有效地处理好这次危机吧。但是东边的霜牙、金鬣他们几个,总是太固执了——他们肯定又会想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恐怕很多人又要死于同族相残的争斗了。而有时,我常常想,这难道不是正中了制造这些灾难的公敌之仆所期望看见的么?”风精灵少女缓缓地述说着,并渐渐多愁善感了起来。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错误我们阻止不了,即便是诸神也不行,”李德尔说着,突然笑了起来,“比如爱上一个注定会比自己早至少五百年死去的人。”

“呵呵,你又在说混话了,”伊索尔德轻轻捏了一下李德尔的鼻子。

“谁说长生的精灵就不可以追求短暂的幸福?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从来不是相伴走过的时间的长短,而是在六百到八百年后,当我的灵魂踏入伊西尔的宫殿,来到艾诺多王子那永不结束的迎接星辉子嗣的宴会上之时,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他,我在凡世度过的时光里没有遗憾。”

一番浓情蜜语,两人自是又在欢声笑语中亲热了好一阵。

“那么,我美丽的伊索尔德,”李德尔暧昧地笑着说道,“为了不让我留下遗憾,现在能请你为你的男人再稍稍‘服务’一下么?”

精灵女猎手没有说话,她在李德尔的唇上轻轻一吻,然后带着宛如春风一般的笑容,一边抬头对视着李德尔的双眼,一边将脸蛋慢慢滑向下方李德尔的双腿之间……

在雷尼亚以北的这片小小草原上,有一些人,过度了美好了一天;有一些故事,则拉开了它们的帷幕……

……………………

莫托兰德杂话·其四

奥斯汀•王尔德与《民歌集》

奥斯汀•王尔德,莫托兰德历史上唯一一位传奇吟游诗人,救世者亚伯尔的亲密战友,参与并见证破晓之战的传奇英雄之一。

他的名声不仅来自于实力的强大,更来自于他在诗歌与文学上无可争议的伟大造诣。

王尔德个人所创作的诗歌就有多达上千首传世,其创作使用的语言涵盖了大陆通用语、阿门诺语、古希格罗斯语以及高等精灵语;他的诗作在第三纪元被视作高雅和美的代名词。

王尔德最为著名的作品,即是其以通用语所创作的叙事长诗《破晓之歌》。

该诗以无比优美的语言讲述了救世者亚伯尔从着手游说各方组建最后的神圣联军开始,直到带领大军在破晓平原上击败至暗大军并放逐撒拿寇尔,最后死在战场上的这段波澜壮阔的人生经历;在第三纪元的大陆上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首英雄史诗。

据记载,王尔德在破晓之战的战场上以竖琴和歌喉施放其音乐魔法近乎三天三夜而未止,竭尽全力地为战友及军队还有亚伯尔本人提供魔法增益和士气鼓舞。

他实现这一壮举的代价极有可能是大幅度地透支了自己的寿命:即便是非魔法师的传奇强者,自然寿命通常不会低于一百五十岁,而王尔德在破晓之战后过了三十年便寿终正寝,年仅五十余岁。

他把三十年后半生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游走整个大陆上,向他所到达的每一处地方的人民演唱《破晓之歌》,向他们宣扬和讲述救世者的英雄事迹。

在进行该项任务的同时,王尔德还顺带对大陆各地进行了一次采风,他收集了大陆各个地区的共计九百多首民歌谣曲,将他们编汇成书,这便是流传于后世的《王尔德的民歌集》。

《民歌集》一书对于部分贵族来说是一个十分令人尴尬的存在,因为来自于市井乡里底层人民的民歌通常被许多贵族视作粗鄙低俗的存在;但王尔德对其采风,并编汇成书和重新编曲传唱的行为,无疑是在表达其个人对民歌谣曲艺术价值的高度认可。

这些贵族既不愿意承认市井民歌的价值,但又不敢否认王尔德这位“诗歌之神”,最后便往往只能以当鸵鸟的形式假装此书不存在。

某种意义上来讲,王尔德的民歌集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市民文化在莫托兰德社会中的地位;而纵观第三纪元的历史,随着莫托兰德社会的发展,贵族与市民这两个阶层之间的壁垒亦在肉眼可见地变得日益模糊跟薄弱。

另外,王尔德本人还有一件八卦轶事始终围绕其身,即便在他逝后数千年也一直为人津津乐道。

王尔德俊美无双且才华横溢,但却不仅终生未婚,甚至连情人都似乎未曾有过,相比其他破晓英雄普遍拥有丰富而浪漫的美人风流故事流传,王尔德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与女眷有关的记载。

有王尔德的作品爱好者从他的诸多遗作中的蛛丝马迹里推断分析,认为王尔德极有可能是一位暗中恋慕救世者亚伯尔的同性恋者。

但历史的真相真实是否如此,这却早已随着三千多年的韶华流逝被掩埋在了久远的过去而再也无从得以验证。

“白盾”与《卡瑟兰伯的集市》

《卡瑟兰伯的集市》是一首最早应大约被创作于第二纪元中晚期的民歌谣曲,是莫托兰德历史上可考的年代最早的以通用语创作的民歌。

这首民歌的措辞和用语带有浓厚的古代东布里达人的语言习惯和风格,从其内容描述来看,歌中所讲述的故事的背景年代,亦明显是处于魔血邦国统治西大陆的时代。

在第二纪元的中期,随着阿门诺传奇五帝中的第三位,靖乱者康斯坦丁终结了四僭主内战并实行改革,阿门诺危机暂时得以终止。

而此时魔血邦国已经在西大陆站稳了脚跟,考虑到帝国已在内战、经济危机以及一度层出不穷的奴隶起义及公民暴动中元气大伤,康斯坦丁大帝放弃了尝试直接在短时间内以武力驱逐西大陆魔族的选项,转而选择采取了承认现状的稳妥策略。

康斯坦丁沿着与今日深红王国国界相近的界线,构筑和布置起了一道阻挡魔血邦国扩张侵略大陆腹地的西部防线,并积极联络星辉王庭与汉威诸城邦协助,尝试对西大陆的魔血邦国形成海陆三面合围之势。

而在西部边疆的行省,多达百万之数的东迁布里达人终于在康斯坦丁大帝的谕令下被正式全体公民化,授予完整的帝国公民权。

考虑到布里达人与阿门诺帝国相异的独有文化习俗和军事传统,康斯坦丁大帝将东迁布里达人中的入伍青壮年单独编组成了一支特殊的军队,这支完全由布里达人组成的军队被帝国命名为“白盾辅助军”,其标志性象征便是军士几乎人人皆佩带的白色盾牌。

后世以怀亚特家族为首的白岩公国诸贵族,其祖先大多便是出身于白盾辅助军中的战士和军官,而初代大公高文•怀亚特则是白盾辅助军的军团长之子。

而《卡瑟兰伯的集市》一曲所讲述的故事,便是发生在阿门诺帝国与西大陆魔血邦国对峙时代的,一位牧羊女和一名白盾军士兵之间的爱情悲剧和生死离别。

莫托兰德的剑

剑是莫托兰德人类数千年以来最青睐的卫体冷兵器之一,而剑在漫长的兵器发展史里亦演化出了许多不同的分支类别。

在莫托兰德世界,人类大致将剑按照如下形制标准和特征分为了若干个主要类别[1]:

短剑:刃长约45公分~60公分的一种短柄单手剑,曾经极大幅度地流行于第二纪元,阿门诺帝国的军团战士几乎人人都配有一把这样的军团短剑,一般需要配合盾牌来使用才能发挥出最佳效果。

但在第三纪元的今天,类似的短剑已很少会见于军队会战的正面战场之上,仅有少数佣兵或者暗杀人员会在特定场合用以个人使用。

骑士单手剑:刃长约75~85公分的一种短柄单手剑,主要流行于第二纪元的布里达骑士之间,是当时布里达骑士的标配武器,和阿门诺短剑一样,通常需要配合盾牌来使用。

在第三纪元这种武器同样也已基本完全退出了战场,一般仅作为部分骑士贵族的收藏品存在。

手半剑:刃长和骑士单手剑相差无几的一种剑,但剑柄要比骑士单手剑长上许多,剑身重心结构亦有较大的差异。

手半剑的特点是既可以单手使用也可以双手使用,通常被认为是由单手剑发展演化而来。

手半剑在第三纪元是最为流行的剑类武器之一,上至贵族骑士下至佣兵士卒皆有大量的装备使用。

骑士长剑&骑士双手剑:刃长约90~120公分左右的一种双手剑,大幅流行于第三纪元的骑士之间,和手半剑并列为第三纪元的骑士最常用的卫体兵器。

骑士长剑通常需要双手使用,但也存在有极少数单手使用的例外。

双手长剑&超长双手剑:刃长超过120公分以上的双手剑,150公分左右的规格较多,个别刃长甚至可达到180公分以上。

除去显着比其他剑类更长的剑刃剑柄以外,通常还会有极宽的剑格护手。

这种武器的使用者一般皆是军中勇壮健锐之士,军队经常会专门训练和编组使用双手长剑的兵种部队。

使用这种武器的佣兵和平民军士相对更多,但骑士之中也不乏钟爱双手剑术者。

此外,莫托兰德的双手超长剑还被依照剑身宽度和重量被进一步地分为了三个种类。

剑刃宽度和普通长剑手半剑相差无几的被称为双手长剑;刃宽达到其他普通剑的一倍左右,重量在一定范围内显着重于双手长剑的被称为双手大剑;而最后一类则是刃宽可达人的一掌宽左右甚至更宽更重超重长剑,被称为双手巨剑。

大剑和巨剑一般只有黑水强化过的战士和骑士才有可能自如使用。

莫托兰德的语言

在莫托兰德,较为重要的语言主要有如下几种:

高等精灵语[2]:高等精灵所使用了超过一万多年以上的语言。

高等精灵早在朦胧纪元晚期,第一纪元前5000~6000年左右就已经发展出了相当成熟的文明,那时的高等精灵建立有多个部族王国,并已经开始用文字记录和书写历史。

莫托兰德现存年代最早的高等精灵语文献便是书写于这个时代。

高等精灵语是第一纪元时代的大陆通用语,并直接和间接影响了诸多人类语言的发展。

高等精灵语演化出的一个主要分支是卓尔精灵语,高等精灵与卓尔精灵的分裂发生于第一纪元元年前后,双方在之后的八千多年里一直处在完全迥异的信仰、文化、风俗及生活环境之中,因而语言也产生了相对较大的分化;但整体上来讲,第三纪元的高等精灵与卓尔精灵仍然可以直接以各自的母语进行交流而基本做到无障碍。

而弦月、翡翠、星辉等高等精灵分支之间的方言差异就更加细微了。

古希格罗斯语:第一纪元时代的人类城邦通用语。

第一纪元时代人类曾发展出的数个最为强大和繁盛的城邦及王国,皆是使用希格罗斯语的国度。

光辉教廷的宗教典籍《圣辉约经》最早版本的原典亦是以希格罗斯语写成。

但希格罗斯语在第二纪元开始就已逐渐走向没落,在第三纪元时基本只有光辉教廷的神职者和神学家会学习和使用古希格罗斯语。

不过希格罗斯语的少量词汇和发音特征仍在今日莫托兰德南部各国的方言中有一定的遗存体现。

阿门诺语:阿门诺帝国的官方语言,第二纪元时代实质上的大陆和人类通用语。

阿门诺语在第二纪元随着帝国的扩张曾盛极一时,传遍了整个大陆。

在第二纪元,几乎所有的人类民族都会学习阿门诺语,就连许多被征服民族的贵族都以说阿门诺语为荣。

不过由于阿门诺语的词汇及语法规则相对较为繁杂,学习起来较为困难,从第二纪元的中晚期开始,其地位在帝国社会的下层民间开始逐渐被兴起的通用语所取代。

到了第三纪元的今天,虽然仍然很多人都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学习和使用古阿门诺语,但已几乎不会有人以阿门诺语作为自己的母语或者日常会话用语。

大陆通用语:准确地说,今天的莫托兰德通用语应该被称为“第三纪元大陆通用语”或者“低等阿门诺语”。

通用语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经过了大幅简略化和通俗化的阿门诺语,诞生和发展于第二纪元的中晚期,并最终以自下而上地方式逐渐取代了阿门诺语,成为了第三纪元人类的通用语。

在第三纪元的莫托兰德,绝大部分人类的母语都属于通用语。

通用语在莫托兰德的各个地区至少演化出有数十种不同的方言,但文字和书写系统高度地统一和相通。

卢基尼语:一种由矮人所发明的古老语言,被矮人及一些与矮人有着较深渊源的族群所使用。

卢基尼语曾是矮人的母语和标准语,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其日常标准语的地位最终却逐渐被矮人自己所抛弃;取而代之的则是今天高度通用语化的矮人方言。

在第三纪元的今天,卢基尼语仅被矮人作为一种学术语言所掌握,用以学习和研究符文锻铸工艺。

但在大陆东北角,昆耶达山脉下的雪山部族人类和冰原巨人,却仍在使用卢基尼语作为自己的母语和日常语言。

他们也是大陆上现存的唯一会使用卢基尼语作为生活用语的族群。

魔尔古语:原本是在第一纪元时,曾经广泛流行于当时大陆北方各个族群中的一种古老语言。

而这种语言的使用者,绝大多数在后来都成为了撒拿寇尔的追随者;因而最终成为了魔血种族和堕落人类的通用语言。

高等精灵将之称为“黑暗语”或者“不详之语”,在王庭的黄金世界树下,若非是获得了特殊许可,否则任何说出或者写出魔尔古语的行为皆被视作触犯禁忌和亵渎,会受到来自王庭的包括不限于被永久驱逐出黄金世界树领域在内的一系列惩罚。

[1]注:与现实历史上西方古代剑类武器的分类和定义并不完全相同,请勿直接代入史实。

[2]注:由于作者姿势水平太低而且还是条懒狗,所以文中出现的高等精灵语台词是直接抄的《魔戒》里的辛达林语,而且由于作者并没有搞清楚辛达林语的语法,所以很多是靠查英文——辛达林语词典然后逐词迫真拼凑的;但此举并不代表本作设定的精灵语=辛达林语,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