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妃决不能成为男主的皇后,这与原着剧情完全是两回事。

阳春叁月尽,四月暮春来临,拓洋使要从长安出发去海州了。远洋船已经修造过半,谢岑丘要去整顿海事督查船只,准备出海,就要离开长安。

春晓原本打算早上去送他,可是在抚春殿的高亭上眺望了很久,直到傍晚,才动身。

她要去送一送,自从回到长安后便不曾进宫看过她的小叔叔,顺便转移陆拂的注意力,方便司庭与春岙行事。

这半个月陆拂在朝堂上不断清除异己,司庭的党羽被他剪除大半,整个大梁的文官根基都在震动。

春晓从亭台上走下来,要往抚春殿外走,趴在她宫内看她收集的话本的皇帝见到,连忙将书丢了,跑过来要牵住她的袖子,“皇后,你要去哪?”

“我出宫要去办些事情,你在宫内等我。”她轻轻将陆拂的手掰开,“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怎能天天缠着母妃。”

陆拂松手,收敛了笑容,静静看着她,拔高得极快的少年静立在面前,一言不发,极有压迫力。

“皇后,是要去见哪个男人?”

陆拂这些日子总是洋溢着濡慕雀跃笑容的脸上,此时毫无表情,直直看着她,“让朕想一想,是司净莲,还是市井那个教书匠,还是谢府的两位叔叔?”

春晓微微凝眉,她早就猜到,男主这些日子在她面前讨好卖乖的表象,并不是真实的他,从他五岁那年将木荣月推入冰湖,她便窥见了这位男主阴辣的本性。

她微微松口气,反倒平静下来,“陛下是要拦着我?”

“朕的皇后要去宫外见那些野男人,难道朕拦你不得?”陆拂道。

他的眸色深沉,如同一团墨色在沉堕,莫名有种春晓熟悉的偏执,仿佛也曾在谁在的眼睛里,看到这样执迷不悟,压抑着疯狂的颜色。

她说:“小叔叔即将启程离开长安,远赴海外巡防疆外山川,我自小在小叔叔身边长大,当该去送他一程。于情于理,陛下没有阻止我的理由。”

她直视他的眼睛,眉间带着一抹挥之不去的厌烦。

这个男主并不是她期望中的男主,不仁不义大逆不道,虽处理政事手段果决,却过于狠辣,且对她抱有异样的情愫,她担心自己不能完美死在他手下。

像是被她的眼神烫到了,陆拂后退了一步,喉头微微哽咽,最后垂下头,“母妃去了还会回来吗?”

“自然。”

“回来了,会依旧爱我吗?”他的声音晦涩。

春晓轻轻一笑,搞不懂陆拂莫名其妙的自信,她何曾爱过他,“自然。你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我对你自然疼爱,你是大梁天子,我亦自然敬爱你。”

她明明知道他想听的不是这个,“母妃难道就一点看不懂朕的情意?母妃就真的一点看不出,朕对你并非孩子对母亲的亲爱,而是男女之情吗?”

变态。

春晓指尖微缩,她初见陆拂时,他还未满周岁,将陆拂送去肃国时,他才八岁,而这逆子长成回国后,便像是疯狗一样咬着她不放。

成年女子和稚子之间,会有什么情意,果然男主从小,在根子上叁观品德就烂透了。

“陆拂,你五岁那年,我将你接入抚春殿。当年你在院子里种了一棵梨树,可还记得?那棵梨树,历经一场大火,幸而未死,此后十余年,却从未开过花。如果它哪年开了花,我便信你,信你说的都是真的。”

春晓眯起眼睛笑,温和地没有把话说绝,“现在,我去给小叔叔送行,吹眠在宫里等我。”

陆拂下颌绷紧,沉默一会,道:“母妃就只会欺负朕。我相信你,我在家里等你。”

大梁皇帝温顺地垂着头,而敛下的眼中,却充斥着疯狂的杀意。

从皇宫到谢府的路线,春晓走得不多,但是无论在长安城何处,去往谢府的路线,她闭着眼睛也能走到。

春季的长安城是花团锦簇的世界,商贩楼行繁荣热闹,装扮体面精致的公子于娇艳的女子穿行,傍晚还未来,便有挑起的灯火,暧昧在黄昏的来势里,时间的流逝常常在这座繁盛的大城中模糊。

她没有走正门,而是翻墙进了谢府,府中下人不多,她在假山亭台中穿行,去向谢岑丘的院落。

没有在谢岑丘的院子找到他,最后反倒是在她曾经的院子里,找到了昔日名噪大梁的殷风公子,如今即将远洋的拓洋使谢大人。

“小叔叔。”

她在他身后唤道。

春晓从未见过这间院子开满鲜花的模样,如今谢岑丘坐在鲜花拥簇的中央,面前一支檀木桌,桌上两杯酒相对,他在花丛中缓缓回过头,见到了她。

这位明明如今在大梁朝堂占得一半话语权的谢家人,此时在热热闹闹的繁花中,浅浅朝她笑来的模样却有种即将花败的落寞。

“小叔叔先前在朝堂上,一眼都不肯看我,可是对我有什么不满了?”

她抬步走到他对面,盘膝而坐。

谢岑丘微微支颐,笑着看她,“软软恼我了?”

他柔软的黑发披散在肩头,春晓安逸地撑着地面,歪头挑眉,“我此来,便是要罚你的。”

他稍稍拱手,“微臣罪过。”

“就罚你,将你的拓洋使一职削了,此后只能在长安脚下做一个扫地郎,如何?”她狡黠地弯着眼睛。

谢岑丘捡起桌上的酒杯,轻抿一口,“为国拓洋开疆,是我谢家人世代的志愿。软软换个惩罚,不要将小叔叔得之不易,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剥夺了。”

春晓眯起眼睛,她才不相信谢岑丘会主动想要在海上漂流,寻找不知在何方向,不知有没有的海外疆土。

谢岑丘好奢喜逸,虽偶尔仪容随意地提酒奔山,但他又是最标准的世家子弟,衣食住行处处要精致合礼,每个月都要购入大梁服饰佩玉,总要读各类书,喜欢四处呼朋唤友,骑射作帖,结交四海。

让这样一个人去乘船远航?

那闭塞的船上条件艰苦,没有精细的肉食,没有新鲜的瓜果,没有对诗作乐的朋友,没有合他眼趣的打扮花样,没有顶好的酒水,他怎么能适应这种生活,怎么可能够甘愿终生困在海上。

他是长安城金尊玉贵教养出来,所有长安子民捧在天上的第一公子,春晓不信他是主动请愿去漂泊大洋。

“那也不必余生都用来拓洋,以我看来,航行叁个月就足够了。海上气候变幻莫测,方向难寻,若是遇到自然巨浪,冰山暗礁,便是再坚固的船只,也只能葬送。太危险了。”

谢岑丘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像是在听她说话,又像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唇角笑容温柔和煦。

“软软,尝尝这酒水。”他道。

春晓叹了口气,端起酒杯饮了一口,前味清甜,余味极其悠长,一时品不出意境。

她还从未喝过这种酒水,又喝了一口,问:“这是什么酒?我还从未喝到过。”

“小叔叔也是第一次喝。”谢岑丘提起小巧的酒壶,又为她与自己各斟了一杯,说:“这是小叔叔在你六岁那年埋下的。”

“不要问我原料用了哪些,这是秘密,小叔叔要是死了也要带进棺材里面的。”他逗她笑。

春晓哼了一声,“故弄玄虚吧,再给我两坛,我带回宫细品。”

“没有了,只有一坛。”

谢岑丘垂眸看着杯中酒水,微微透出绿意的水液,倒映着他与他身后花叶的模样,“这一坛,原本是小叔叔打算,在你及笄那天挖出来,与你对酌。”

春晓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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